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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部 ( 处 ) 工作职责

 
 

  一、保卫部(处)是党委的保卫部门和学校的职能部门,在党委、院长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,贯彻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各项安全保卫法规,结合校内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规定,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    二、开展法制宣传,落实 “ 四防 ” ,即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自然灾害教育,坚持以防为主,发动和依靠群众,维护和整顿学校治安秩序,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搞好校内治安管理,搞好门卫工作。
    三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治安和刑事案件,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校内治安案件及校内其他违纪人员。
  四、落实来校贵宾的安全保卫措施,确保来宾安全,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出境人员及边境证的办理工作,负责对校内重点人的监控工作。
    五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有关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,做好防火安全工作。承担学校防火委员会常设机构的职责,认真做好防火工作,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;检查重点防火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,消防火灾隐患;负责全校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检修工作;负责学校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培训工作;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和防火档案。
  六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,对重大火险和治安隐患,及时报告有关部门。
  七、负责学校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,包括校内临时工、驻校施工单位、校内各单位进修培训人员及其它临时来校人员;负责以上人员办理出门证,并协助公安部门督办来校务工、经商、学习人员的暂住证。
    八、承担学校治安保卫委员会及有关常设办事机构职责,负责组织指导并协调各系(院)、部、处治保小组和科室治保员三级治保组织网络建设并指导开展工作。
  九、承担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及有关常设办事机构职责,代表学校与校内各单位签订各种责任书,协助学校开展校园治安专项治理工作。
  十、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统计报表及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    十一、做好动态信息工作;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;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;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。
  十二、随时承担党委、校长和上级公安机关、安全机关临时交办的有关各项任务。

 

保卫部 ( 处)部长岗位职责
 
 

  一、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我校政治保卫工作特点,制定工作计划,领导全(部)处同志做好我校政治稳定工作。
  二、研究高校政治保卫工作的新情况,严格遵守法律和政治保卫工作有关政策,领导全(部)处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控工作,做好外事公安保卫工作和防敌、防特工作。
  三、领导全(部)处同志做好基层基础工作,建立各种秘密力量,收集和掌握各种情报信息,加强同隐蔽敌人的斗争,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。
  四、领导全(部)处日常工作,监督检查个岗位工作完成情况。
  五、提出对保卫干部的聘任要求,及其他干部的提职、晋级奖励和作用意见。
  六、监督各科职责完成情况,目标管理达标情况,规章制度执行情况。定期检查,考核和总结。
  七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不断端正业务指导思想,加强和改进处内的各项基本建设。
  八、坚持民主作风,执行集体决议,经常深入基层,调查研究、抓典型、总结推广经验,听取广大师生对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,不断改进工作。
  九、坚守工作岗位,经常深入实际,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时要亲临现场,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请示报告。
  十、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  
工作人员工作职责
 
 

处办公室主任负责:
  1 、处理办公室及协调各岗位工作
  2 、校园治安、综合治理工作
  3 、财务及设备
内勤岗负责:
  1 、信息汇总,学校报表
  2 、打印及收发文件
  3 、文书档案
  4 、各种文件
  5 、外来人口管理
  6 、负责全校师生的户籍异动记录
护校队队长负责:
  
1 、校卫队在校园内开展昼夜巡逻,预防各类案件、事故的发生。负责校园内的安全监督和纠正违章违纪现象。
  2 、做好重大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、灾害事故、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,并做好记录。
  3 、做好重大案件的现场保护工作。
  4 、制定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预案。
  5 、盘查校内各类可疑人员,检查有关证件;清楚校园内不法商贩及闲散人员,并对其进行教育或按规定处罚。
  6 、做好教学区、生活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  7 、维护学校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。
  8 、维护校内交通秩序,纠正违章车辆,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按规定处罚。
  9 、尽可能地帮助每一位求助者。
  10 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收发员负责:
  1 、负责全校师生的报刊、杂志的征订及收发工作。
  2 、负责全校师生的信件收发工作。
  3 、负责全校师生的包裹单、汇款单收发工作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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